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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7萬餘元租屋,入住後妻小有嘔吐等狀況,自行檢驗發現屋內甲醛甲苯超標。
周姓男子以每月7萬餘元租北市南京西路附近大樓內的40坪房子,入住2個多月後妻小有嘔吐等狀況,自行檢驗發現屋內甲醛甲苯超標。北市府今天指出,將派員查察並協助陳情。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汪志冰與周姓陳情人及妻子和小孩在市議會國民黨團開記者會,汪志冰說,陳情人是向做建材起家後續改做都更的知名建商租屋,入住2個月後,2名大人和1名小孩出現嘔吐等不適狀況。
汪志冰指出,陳情人在民國110年底承租南京西路與重慶北路附近新大樓內1處40坪有裝潢過房子,月租金新台幣7萬5000元,入住後2個月,陳情人及其家人身體出現不適,自行找專家檢驗屋內,發現甲醛、甲苯超標,赴2家醫院檢測,3人皆為疑暴露在甲醛環境內。
不僅陳情人遇類似狀況,同棟大樓有2戶承租戶經自行檢驗發現屋內甲醛等超標狀況
汪志冰表示,不僅陳情人遇類似狀況,同棟大樓有2戶承租戶經自行檢驗發現屋內甲醛等超標狀況,因建商仍有約100戶房屋出租,擔心其他民眾遇類似狀況。周姓陳情人說,原住歐洲在疫情前返台,自110年底承租,隔年2月向房東反映屋內有如尿騷異味,4月間自己和家人有頭痛、眼睛難睜開、皮膚狀況及兒子不定時嘔吐等狀況,自行找專家檢驗,發現屋內甲醛、甲苯超標。
他表示,原認為跟房東反映後可獲改善,房東稱開窗放鳳梨可改善異味及提供空氣清淨器,但都無效,事後被拖延未解決,期間因無法承受屋內異味,只能帶家人暫時搬離租屋,會出面是希望不要再有民眾變受害者。汪志冰指出,許多市民可能會是此承租戶,要求相關單位應查業者旗下租屋及都更案,並要事前防範。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房東要確保租屋是合於居住
出席記者會的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表示,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房東要確保租屋是合於居住,針對此案,因是由建商自行出租,會與其他主管機關查核是否使用綠建材及塗料等和屋內空氣狀況,並同時查處建商旗下建案與待售房屋。她說,若陳情人需申訴,會協助與業者協調,至於建商是否使用合格材料及塗料等規定,會建議相關單位修改相關法令。
環保局指出,屋內有甲醛超標,研判可能是家具或建材等使用不合格產品,會協助陳情人檢測屋內空氣品質狀況;建管處表示,已裝修完成房屋較難查核,後續會查核此建商使用材料。
引用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3/7269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