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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網訊(廈門晚報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湖法 漫畫/劉哲姝)搬家過程中,租客請檢測機構對房屋內的甲醛含量進行測試,結果顯示超標。租客房東為此打起了官司。近日,湖裡區法院發布了這樣一起房屋租賃糾紛典型案例。
案情
兩次檢測都超標 如何退租雙方起糾紛
2021年5月初,周女士租了羅女士位於湖裡區的兩室一廳,用於一家人居住,租期一年。合同簽訂後,周女士依約支付了3個月房租1.5萬元、押金5000元。合同還約定,羅女士應保證房屋符合安全條件,若影響身體健康,周女士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羅女士還應支付違約金5000元。
周女士說,她在搬家過程中,聞到屋內氣味比較濃,於是請檢測機構測試房屋內的甲醛含量,結果顯示,客廳、主卧、榻榻米房間均不同程度超標。“我的兩個孩子當時不滿兩周歲,我很擔心,報告出來後我就聯系房東,表示要解除合同,但雙方無法協商一致。”
房東羅女士說,這套房子是2019年裝修的,在周女士承租之前,已經出租了一年多。在周女士提出退租後,她扣除3天租金,退還了剩餘的大部分租金,但她堅持認為押金不能退還,更不同意支付違約金。
羅女士對周女士請的檢測機構的資質提出質疑,為了消除顧慮,2021年5月中旬,她委托另一家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同樣得出甲醛超標的結果,為此她還採取了除甲醛措施。
判決
租客解約有依據 房東還須支付違約金
湖裡區法院一審認為,周女士與羅女士簽訂的《房產租賃合同》合法有效。雖然周女士委托的檢測機構資質未獲得省級及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認定,但羅女士自行委托的機構也是如此,兩家機構均得出甲醛超標的結果,羅女士還採取了除甲醛措施,已經無法還原當時室內的甲醛狀況。在沒有其他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根據合同約定,周女士因租賃物存在影響身體健康的風險而提出解約有合同依據,羅女士主張沒收押金沒有依據,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湖裡區法院據此判決:羅女士除了退還租金(扣除已租用的3天費用),還應退還5000元押金以及支付違約金5000元。
一審判決後,羅女士不服,提出上訴。近日,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注意以下三點
可避免踩“坑”
負責本案的一審法官說,從日常審理的房屋租賃糾紛來看,租賃雙方都有踩“坑”的情況。為了從源頭預防和化解房屋租賃糾紛,有幾點需要注意:
一、要全面瞭解租賃物和租賃相對方的情況。有的房屋在出租前存在被查封、抵押的情況或是其他涉訴情況,租賃之後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二、要識別房屋法定用途,評估租賃經營風險。比如承租人沒有注意租賃場所的性質、用途,投入裝修,準備用於經營燒烤大排檔,而房東對此也關註不夠,要開業了才發現處在禁設範圍內,最終只能由雙方各自承擔一定的損失。
三、要簽訂詳盡規範的書面合同,防止糾紛發生後難以認定雙方的權利義務。合同中應對租賃物的坐落、用途、租賃期限、免租期、租金支付的標準及方式、轉租限制、合同解除、違約責任等明確約定。法律明確規定,最長租賃期限是20年。
引用網址 : https://news.xmnn.cn/xmxw/202302/t20230201_61719.html